104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(音樂類、美術類、舞蹈類)招生簡章

104學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(音樂類、美術類、舞蹈類)招生簡章
(一)管道一:各該藝術類科術科測驗表現優異,並具有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。
(二)管道二:參加政府機關(構)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,獲前三等獎項,詳情請參閱簡章。
請有興趣為孩子報名的家長注意時程。